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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下半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临建安发[2017]22号
发布日期:2017/11/9 9:57:2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临沂综合保税区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住建局《全市住建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临建安发[2017]16号)要求和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自112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村镇建设工程、公用事业运营安全均在本次检查范围内,重点是各类开发园区、旧村改造、村镇工程、城乡结合部工程以及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着重对各县区住建部门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二)  检查内容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2.县区住建部门强化属地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工作情况;根据《全市住建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用事业、村镇建设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冬季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县区住建部门安全生产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格事故查处落实责任追究情况;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建立执行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管控措施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建筑施工方面:

1)严格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登记销号管理。

2)加强对基坑工程的管理。深基坑工程必须按要求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方案实施。施工过程中,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的变形,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3)强化起重机械管理。重点做好塔机、施工升降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和高处作业吊篮的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性能。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必须由专业资质队伍施工,工程监理应实施旁站监理。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告知、验收和使用登记制度,严禁物料提升机载人,禁止施工电梯、高处作业吊篮人货混载、超载和超员运行。

4)严格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临建房屋、仓库、贮罐、堆料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安全通道保持畅通,标识醒目。

5)规范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配电室、配电箱,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立即维修更换。严格职工宿舍的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器,防止用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临时板房必须采用A级防火材料,并采取安全加固措施,有效防范恶劣天气造成的灾害。

6)加强现场防中毒管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人,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木炭、炭火等明火取暖,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取暖做饭,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及火灾事故。

    7)对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及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管理情况。

8)工程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手续情况。

    9)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公用事业方面:

1)燃气方面。属地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①无证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查处情况;②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③作为燃料使用的企业自建内部供气站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①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②燃气设施设备的检查保护、检测检修、更新维护的情况,燃气储存输配、调压计量、灌装以及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情况;④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服务情况。

2)城市供水方面。①水厂安全生产情况。生产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和维护情况,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保措施落实情况;供水管网运行管理情况。城市供水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供水安全检查、水质安全保障、隐患排查整改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等;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情况,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车辆、装备及物资配备情况。

3)城市集中供热方面。结合《临沂市供热条例》贯彻落实,主要检查:①供热前期准备情况,包括主管网、二级换热站等设施设备的检修情况,煤炭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②供热企业供热直供到户落实情况,小区自管换热站及二次管网等供热设施移交制度的落实情况;③供热分户计量推进实施情况;④供热企业供热设施运行安全保障措施、供热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建设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安排

1121日至1130日,各检查组组长带队到县区开展检查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车辆,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电话通知

 (二)检查方式和程序

1.听取汇报。检查组到达一个县区,首先听取县区住建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情况,针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通报、方案等情况,提供工作台账。

3.查看现场。本次检查以“双随机”检查方式,吸收专家参与检查工作。在各县区工作台账上随即抽取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2处、公用事业运营项目3处(液化气站、汽车加气站、水厂各1处)、村镇建设工程项目1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后进行统一反馈,不再逐一反馈情况。

三、检查组安排

第一组:督查兰陵县、平邑县、费县、蒙山管委会

  长:薛    市住建局副局长

  员:房屋市政2人、公用事业2人、村镇建设1

联络员:高希江  18805396769

    第二组:督查兰山区、沂水县、沂南县、蒙阴县

  长:张济民  市住建局副局长

  员:房屋市政2人、公用事业2人、村镇建设1

联络员:刘高祥  13884883097

第三组:督查河东区、莒南县、经开区、临港区

  长:杨建平  市建设安质处处长

  员:房屋市政2人、公用事业2人、村镇建设1

联络员:潘廷玉  15905395799

第四组:督查罗庄区、临沭县、郯城县、高新区

  长:李家才  市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员:房屋建筑2人、公用事业2人、村镇建设1

联络员    13969995225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立即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检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检查组要在县区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加强与县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县区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工作,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

(二)严格检查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罚,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和上级检查督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要节点,督促指导县区将专业监管力量向重大危险源、重点企业和安全生产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倾斜。

(三)强化督导问责。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大检查行动开展扎实、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工作衔接。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大快严”集中行动紧密结合,与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紧密结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为及时掌握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各检查组联络员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形成汇总报告,发送至局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通报。

 

联系电话:8116216                     

电子邮箱:jsjaq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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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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