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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市长对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日期:2017/4/25 18:21:05 作者:  浏览次数: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了《2017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年度计划》(鲁建发〔2017〕1号)的通知,公布了全省2016年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完成情况。其中,我市全年分别完成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16.37万人、就地转移人口市民化11.53万人和城中村城边村居民市民化16.87万人,任务完成率分别达110.6%、221.7%和123.1%,位列全省第一。根据年度人口市民化完成情况,我市获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也将位居全省第一。

近日,林峰海书记、张术平市长、常红军副市长分别对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批示或圈批。林峰海书记批示:“成绩首先归功于全市建设系统干部群众的拼搏努力。望继续努力,以更优异的成绩造福老区人民。”张术平市圈批。常红军副市长批示:“请住建局总结好2016年的工作经验,再接再厉做好2017年的市民化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去年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市累计完成“三个人口”市民化44.77万人,超额完成省政府分配33.7万的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数量占全省13.05%,居17市第一位。2016年我市与省政府签订了人口市民化目标任务承诺书,承诺“十三五”期间完成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98.4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任务。根据五年任务分解,2016年,全市需实现14.8万人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5.2万人就地转移人口市民化和 13.7万城中村、城边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工作中,一是合理确定各县区目标任务。以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基数,多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意见,在此基础上,印发了《临沂市人口市民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县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在2016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各县区政府与市政府分别签订了承诺书。二是精心编制人口市民化规划。按照省住建厅统一工作部署,认真组织招标编制《临沂市人口市民化规划》,指导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沂水县编制《沂水县人口市民化规划》,目前均已完成初稿。三是突出抓好新型城镇化试点调研工作。多次赴沂水县和义堂镇进行现场调研和指导,积极协调推动人口市民化工作。2016年,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邑县分别获批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沂水县和兰陵县成功申报全省中等城市试点,蒙阴县成功申报全省I型小城市试点。至此,我市共有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4个,山东省中小城市试点3个。四是加强日常调度,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作用,结合省住建厅季度报表,城镇化办公室坚持每月一调度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各县区工作经验和存在的困难,有针对性的帮助分析解决。建立了人口市民化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将人口市民化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五是完善配套政策,公共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围绕推进人口市民化,加大政策研究和措施保障力度。积极协调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通知》、《临沂市2015—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临沂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村新型社区“村改居”和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效破除人口市民化的政策障碍,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为人口市民化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按照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各市人口市民化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2017年,我市需完成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10.2万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6.2万人和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17.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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